專科時期學校在新竹每週只能回家一次探望家人,有一次回家總覺得
自己房間有點不一樣,於是我發揮柯南+金田一+加上我獨特記憶力仔細回想
,坐在書桌感受一下.....書桌沒變,旁邊的書櫃也一樣,不過就是覺得和上週
回家不太一樣,躺到床上看看天花板的燈,突然想到床單不一樣,當時我跳起來
抬起床墊察看我的傳家寶,不可置信的是....我家遭小偷了!!!
    很快的我冷靜了下來,之前家中遭小偷時我回家時鑰匙開不了門,因為門已經
換過鑰匙,但這次我能開門代表應該不是小偷,是的其實是我娘幫我換床單,不小
心發現我的珍藏,事實的真相只有一個,犯人就是我娘.....就是我媽把我的"A書"偷了
     我秉持馬總統當選只要高興一個晚上的心態,只悲傷了5分鐘,開始準備等我媽回來
的說詞(雖然我參加過大專盃XX比賽,但對我媽,我比對上任何一位對方辯友更認真),由於
我國中時期有一回我媽參加家長會後告訴我,班上有同學創辦了小百視達,創業楷模也有
低於15歲的,話說某位同學買了成人錄影帶,抱持著好東西要跟好朋友分享的心態,就租給
班上同學,後來被會員家長發現,竟回報班導,當時的社會下是不允許18歲以下看這東西的,
因為聯考考題不會出現AV女優(我想日本都不會考吧),就在家長會時提出討論,要知道撐
起一家錄影帶店需要多少會員,不過我和那些同學不熟(專科同學可能不信,但我是說真的),
我不是會員,我能想像到我媽一定很傷心,畢竟當時未淪陷的我居然......
(PS.我想很少爸媽找到兒子的收藏後能感受到吾家有子初長成的喜悅,就如同當時我看不出
小百事達老闆的創業精神一樣)
     我想了以下方式:
     1.打死不認推我爸或我弟(這應比爭財產更讓我父親與手足心寒)
     2.賴給上次的小偷(話說日據時代有義賊廖添丁,劫富濟貧,到了民國有怪盜G德,偷東西後留下A書,
       我媽應該很難相信有這種天上掉下來的禮物)或是說我同學掉的(當年議員和立委到賓館上廁所
       風未盛行.這說法不通)
       以上2點不符合我好漢做事好漢當原則,但這猶如華盛頓被他爸看到砍倒櫻桃樹,就沒後來的誠實
       無罪只剩下認罪協商...我只有承認了(我心中安慰自己幸好當時買錯的綑綁和蠟燭系列那些都
       送我同學了,不然我娘一定更傷心)
     3.躲在衣櫃裡等我媽叫我吃飯再由衣櫃出來(我媽英文不錯應該知道我要展示的是come out of the
       closet),我媽可能會覺得這些書不是我的


這件事當時我覺得很嚴重,算親子尷尬場面排第一,但回校後才發現別人遇到的都比我更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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